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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检查“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08     点击: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暨“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苏教科函202314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定于近期对我校实验室安全进行现场检查暨“回头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2311月下旬

二、检查重点

1.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2.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实验室危废暂存及处置情况。

3.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与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预案、演练与应急情况。

4.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及档案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实验室安全投入、准入机制和定期安全培训情况,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和宣传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科研单位应全力做好本次迎检工作,依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见附件),逐条自查自纠,并举一反三,及时查漏补缺。

2.各教学科研单位须进一步完善各类实验室安全台账,将近三年实验室安全材料按照检查重点内容分类归档整理好,以备检查组现场检查。

3.各教学科研单位在省检查组进行检查之前(1116日)必须进行一次集中性检查。学校将对各教学科研单位所有实验室进行抽检。

4.20231116日前学院与实验室签订责任根据实验室专业特点自行拟定格式纸质版交至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联系人:亢菲菲     联系电话:1785118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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