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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厅关于加强寒假及春节期间高校实验室安全的提醒函》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2/12     点击: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现将《教育厅关于加强寒假及春节期间高校实验室安全的提醒函》予以转发,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要求如下:

一、强化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各学院、相关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抓源头、抓关键、抓瓶颈,做到底数清、责任明、管理实,以对学校、家庭、师生极端负责的态度,全方位守住实验室安全底线。

二、彻底排查整治突出风险隐患。紧盯“实验室重要危险源未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安全信息牌内容不全面,燃烧、腐蚀等风险的区域未按要求配备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应急喷淋进水阀未设为常开状态,气瓶、气瓶柜、排风、检测报警装置未正常工作佌等重点问题,严格落实整治要求,狠抓整治工作质效。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停止实验活动,隐患排除后经审查通过方可恢复实验。

三、严格实验室开放审批及准入。各单位要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从严开放实验室;确需开放实验室的,须履行报备审批手续。尽量不安排高危险性实验及过夜实验。开放的实验室应安排值守老师在岗,并做好每日安全巡查和记录。同时,提高实验人员准入条件,严格控制进入实验室的人员数量,无关人员不得无故在实验室逗留,学生不得在实验室食宿。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先进行有针对性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的必修课程或培训并进行考核,未取得相应学分或未通过考核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加强服务外包人员及维修人员进入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四、强化应急及事故处置能力建设。各单位要加强实验室不间断检查和巡查力度,制定落实实验室检查巡查计划;要将实验安全检查、巡查责任落实到人,明确检查的内容、范围和要求,规范安全检查记录的完整性。针对冰雪、低温等灾害性天气和突发情况,科学周密制定建立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突发情况及时应对处置,有效保障实验室人员、设备及财产安全。如果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加强实验室重要危险源安全管理。重点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气瓶、特种设备和高温、高压、高转速设备等规范化管理。寒假及春节期间运行的实验室,必须依规管理危化品;停止使用的实验室,要及时清查、封存好危化品。尽量减少实验室内气体钢瓶存量,存放在外的钢瓶在使用过程中避免迅速的温度变化,须遵循使用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实验室危险废物应及时规范处置。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关好水、电、气、门窗。

六、加强实验安全防护及过程管理。开展实验时须穿着实验服,按需佩戴护目镜、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要合理安排实验进度,劳逸结合。确因需要必须进行夜间实验和过夜反应的,须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实验过程中必须加强水、电、气的使用安全措施,指导教师须在场,及时纠正实验人员不规范操作,避免隐患的发生。夜间和节假日开展实验须有两人以上同时在场,不得一个人在实验室开展实验;实验人员和指导教师须保持通讯通畅,并在房间门口挂放醒目提示标志及应急联系电话。

七、强化问责追责和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实验室开展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事故责任,依法依规处理。加强信息报送,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要及时报送学校。


资产管理处

202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