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徐州医科大学资产管理处 >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

关于开展2019年资产盘点核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8/19     点击:

为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认真落实学校年度资产盘点工作,根据《徐州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徐医大资字〔2020〕6号)文件要求,经分管校领导卢亚娟总会计师批准,资产管理处对2019年国有资产盘点情况进行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目的

通过资产核查,检验校内有关单位盘点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各单位资产管理意识,提高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增强解决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靶向性和精准性。

二、时间安排

2020820日至821日。

三、核查基准日:

本次资产核查基准日为2020年8月17日。

四、核查范围与方式

(一)核查范围:根据各单位(部门)的自查材料和表格,分别对各单位(部门)随机抽取20-50件资产进行核查,重点核查空调、微型电子计算机、打印机等仪器设备,近两年内入库的资产不列入本次核查范围。

(二)核查方式

1.成立资产盘点核查专项工作组:卢亚娟总会计师、资产处处领导为带队领导,邀请3名校内处级领导专家分别担任工作组组长。

2.核查方法资产处已将核查数据抽取完毕并打印。核查组对照纸质清单,重点检查仪器设备资产标签是否完整,存放地、使用人信息是否账实相符。

四、核查结果

资产处对盘点核查结果进行汇总,并核查结果反馈至各单位(部门)领导。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巩固资产清查成果,针对在资产清查中暴露出来的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资产处根据全校资产清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研究,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资产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接受检查,以查促改,确保将年度盘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把关。核查工作小组要尽职尽责,严格按照规定逐项对照核查,确保核查工作不流于形式,达到预期效果。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将本单位资产管理情况真实、客观、全面的反映给检查工作小组,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不保留意见、不伪造数据。

资产管理处

20208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