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办公室)是学校负责国有资产管理与招标采购的核心职能部门,秉持“规范管理、提质增效、保障运行”的工作理念,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各项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全面牵头开展资产配置预算审核、日常资产运维、房产与无形资产管理、项目招标采购、资产清查盘点、报废处置核销、绩效评价及统计数据上报等全链条业务,协同各二级单位压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持续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全力保障学校各项事业平稳有序高质量发展。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
2.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招标采购规定,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招标采购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落实;
3.负责学校资产购置审批、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负责学校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绩效考核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要求;
4.按照规定权限,办理学校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审核、审批、报备手续;
5.负责学校土地与公有房的产权管理,以及学校房产的日常管理;
6.扎口管理学校无形资产,组织协调归口、使用部门落实相关职能;
7.监督经营性资产管理及对外投资事项的可行性论证,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8.负责办理学校国有资产的产权占有、变更及注销登记,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清查、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校内资产划转;
9.负责落实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制度,负责学校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制定并实施校内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制度;
10.接受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的监督指导,定期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1.负责学校货物、服务、工程的招标采购,进口仪器设备免税手续办理等工作;指导校内各单位规范开展采购工作。
12.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