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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徐州医科大学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1-08

各部门、单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真实摸清学校国有资产状况,推动资产合理配置、有效利用、盘活增效,现在全校范围开展资产清查利用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工作原则

本次清查利用在徐州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实行。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分级实施”的原则,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开展,资产管理处牵头协调,财务、后勤、图书、科技、基建、信息化、资产经营公司等归口管理部门协同参与,各二级部门、单位负责实施。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按计划执行清查利用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指导监督。

二、工作内容

(一)清查基准日

2024年9月30日截止账期:2024年9月账期

(二)清查范围

次资产清查范围为截止基准日,学校及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行政事业性资产全覆盖。

(三)清查利用重点

1.土地资产类、房屋建筑类、车辆设备家具类、股权债权类、无形资产类、其他类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存货,罚没和涉案资产,图书档案、文物陈列品等文物文化资产)等清查工作。

2.问题资产发现、待盘活资产利用。

)清查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制定方案(2024年12月31日-2025年2月23日)

学校召开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动员会,部署资产清查工作任务,各单位(部门)确定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做好接受校内核查准备。

2.现场核查,提交报告2025224—2025年331日)

学校委托第三方事务所深入各部门(单位)核查,对设备、家具资产逐件核查,重点核查资产是否见底、盘活利用是否取得实效等。

3.复核数据,上报省厅2025年41-4月30日

资产处根据的材料和第三方核查结果,在用及问题资产进行梳理、汇总和分析,形成全校资产清查利用工作报告向学校汇报

4.上级复核,问题整改2025年51-6月30日

学校接受上级组织进校抽查复核,针对自查自纠和复核过程中排查出的问题做好整改工作。

     (五)具体要求

1.核查采取“以账查物、以物对账”方式。各二级部门(单位)通过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2024年国有资产清查”功能模块中对“卡片状态”为“正常用”、“待处置”状态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根据清查结果在系统中如实填报;可通过企业微信2025年1月发布的“2024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盘点任务”进一步盘点或完善修改信息。在账“待处置”资产,已经移交资产管理处的,统一按照”账实相符”处理。

2.学校委托第三方公司具体实施现场核查,重点核查存放地、保管人等信息是否相符,不符的须在资产管理系统及时修改。各二级部门(单位)指定专人配合第三方公司现场核查

3.各二级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使用或保管的设备、家具、模型等各类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核实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各部门(单位)提交“三表一报告”(资产底数表、问题资产表、盘活利用表,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报告),以上材料须负责人签字盖章。

4.各归口管理部门除提交本部门清查材料外,还需提交专项资产清查报表及报告。

5.资产盘亏坚持审慎原则,务必查明原因,涉及金额较大的,应先行向分管校领导汇报,避免盘亏工作简单化、随意化。因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资产损失的,应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赔偿和责任追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动员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配备专人负责,全员参与确保工作按时完成。

(二)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工作职责划分,各单位对资产清查结果和数据真实性负责,要压紧压实所属部门单位的直接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长效机制建设,确保不走过场。

(三)严肃工作纪律,完善制度机制。各部门单位要严肃工作纪律,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要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查找资产管理薄弱环节,堵塞管理漏洞,避免前清后乱,提升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四、提交材料及时间

1.各二级部门(单位)提供资产清查利用指定的专门联络人员信息表,附件1联络人员信息表电子版及盖章版扫描件于2月23日之前发送至邮箱zccgdzck@xzhmu.edu.cn

2.归口管理部门报表及说明报告纸质版(须盖章并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3月17日之前报送资产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科(主校区档案校史206),电子版发送邮箱zccgdzck@xzhmu.edu.cn。每月18日之前配合报送资产清查月度工作情况表。

3.所有二级部门(单位)清查数据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完成,附件4-5“三表一报告”第三方公司核查后,须盖章并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于3月20日之前报送资产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科(主校区档案校史20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ccgdzck@xzhmu.edu.cn

附件:1.二级部门(单位)资产清查利用联络人员信息表

2.资产清查利用职能部门任务清单

3.2024年国有资产清查操作说明

4.三表(资产底数表、问题资产表、盘活利用表)

5.一报告(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报告)


 

                                                                                               资产管理处

                                                                                               20251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