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8-23
根据《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操作规程》(苏财资〔2012〕26号)、《徐州医科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徐医大资字〔2020〕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按2021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徐医大办记〔2021〕12号)要求,决定对8192台/件待报废资产委托省产权交易所代为处置。
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至8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资产管理处0516-83262265。
资产管理处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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