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操作规程》(苏财资〔2012〕26号)、《徐州医科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徐医大资字〔2020〕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按2021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徐医大办记〔2021〕5号)和第16次党委常委会(中共徐州医科大学常务委员会会议纪要 〔2021〕16号)要求,决定对9006台/件待报废资产(不含电子废弃物,具体明细见附件)予以公开招标处置。
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4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资产管理处0516-83262265。
资产管理处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