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10-28
根据《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操作规程》(苏财资〔2012〕26号)、《徐州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处置管理办法》(徐医资字〔2020〕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按2020年第28次党委常委会(中共徐州医科大学常务委员会会议纪要 〔2020〕28号)要求,决定对2094台/件待报废仪器设备予以回收省级公物仓。
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至11月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资产管理处0516-83262265。
资产管理处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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