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10-08
根据《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操作规程》(苏财资〔2012〕26号)、《徐州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处置管理办法》(徐医资字〔2020〕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按2020年第9次校长办公会议纪要(徐医大办纪﹝2020﹞9号),决定对627台/件仪器设备予以回收省级公物仓处置。
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至11月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资产管理处0516-83262265。
资产管理处
2020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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