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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9-17

有关部门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现就节前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安全责任

部门主要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课题组负责人负直接管理责任。节假日前后师生流动大、思想易松懈,务必克服麻痹思想,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二、检查范围与重点

本次专项检查覆盖各部门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及暂存场所,重点核查:

1. 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与使用情况;

2. 是否落实“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台账记录是否完整、账物是否相符;

3. 化学品是否分类分区存放,禁忌物是否混存混放,标签是否清晰完整,是否存在超量储存。

三、重点开展废弃爆炸类过期试剂排查

本次检查须将废弃、过期的爆炸类试剂作为重中之重,此类试剂长期存放易变质、分解或结晶,稳定性下降,受撞击、摩擦或温度变化极易引发爆炸。

部门要逐室逐柜清查,建立专项台账,登记试剂名称、数量、存放位置及性状。此类试剂严禁自行中和、稀释、焚烧或混入普通废液,须保持原瓶原标签、单独存放于专用区域。废弃爆炸类过期试剂排查结果9月20日上午11:30前实验室安全管理科报备,由学校层面统一协调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四、 加强氢氟酸等腐蚀性试剂管理

涉及氢氟酸的实验室须严格落实以下防护要求:氢氟酸必须存放于专用塑料容器中,严禁使用玻璃器皿盛装;使用区域须配备六氟灵、葡萄糖酸钙凝胶等应急物资,一旦接触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涂抹凝胶后及时就医并确保按照“替代、减少量和应急设备准备到位”的管控逻辑做好防范落实。

部门要同步核查其他强腐蚀性试剂的储存条件与防护措施,确保通风橱、洗眼器、应急喷淋等设施完好可用,防护用品配备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五、 同步落实其他安全自查

1. 气瓶:固定防倾倒,可燃与助燃气体分开存放,管路阀门及报警装置完好。

2. 电气消防:排查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线路老化;消防通道畅通,器材有效。

3. 设备:高温高压高速设备关机前检查,确认水电气关闭;连续运行设备专人值守。

4. 废弃物:分类收集、标识清晰、密封良好,盛装量不超过容器3/4。


如遇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联系人: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83262057


徐州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