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7-08
根据《徐州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暂行)》徐医〔2014〕5号)、《徐州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处置管理办法(暂行)》(徐医〔2014〕13号)的有关规定,按2019年第10次校长办公会纪要(徐医大办纪﹝2019﹞10号),决定对5744台/件仪器设备及家具予以报废。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8日至7月11日。如有异议,请致电资产管理处83262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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