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6-21
根据《徐州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暂行)》徐医〔2014〕5号)、《徐州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处置管理办法(暂行)》(徐医〔2014〕13号)的有关规定,按2019年第9次校长办公会纪要(徐医大办纪﹝2019﹞9号),决定对321台/件仪器设备及家具予以报废。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至6月27日。如有异议,请致电资产管理处83262057。
上一条:徐州医科大学关于报废资产处置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填报行政办公家具、办公设备购置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