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7-19
根据《徐州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暂行)》徐医〔2014〕5号)、《徐州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处置管理办法(暂行)》(徐医〔2014〕13号)的有关规定,按2018年第9次校长办公会纪要(徐医大办纪﹝2018﹞9号,决定对993件非电子类设备予以报废。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19日至7月26日。如有异议,请致电国有资产管理处8326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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