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8-22
各相关院、系:
为保证新学期实验室教学用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现请各相关院、系安排人员先自行开机检测仪器设备,对存在问题的仪器设备及时登记,汇总后填写《实验室教学用仪器设备检修申请表》,并于2017年8月29日前报送到国资处物资管理科。我处将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修维护。
联系人:郑鸣飞 过姝琪 联系电话:83262057
办公地点:主校区办公板房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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