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4-02
根据《徐州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暂行)》徐医〔2014〕5号)、《徐州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处置管理办法(暂行)》(徐医〔2014〕13号)的有关规定,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以下资产予以报废,现公示如下:
一、西校区资产
1、宿舍和教室家具2192件
2、外语语音系统一套:型号MQ-LLS-780
二、东校区资产
1、办公及宿舍家具193套
2、餐具、家电等设备77件
3、卧式快装锅炉等设备30件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04-02
上一条:关于西校区热水管报废的公告
下一条: 关于上报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预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