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将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措施。
二、放假前各学院应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详见附件2)的检查要点,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逐项明确整改要求与负责人员,消除不安全因素。
三、切实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爆、防盗等各项安全措施,重点部位要安排值班,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及时报送。
四、加强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寒假期间暂时不用的应妥善保管,因工作需使用的,应指派专人负责,并做好使用、保管记录。
五、加强对气瓶的安全检查,气瓶应存放于安全位置,在使用过程中,要有防止倾倒的固定措施;不使用的气瓶或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关闭总阀,防止气体泄露;超期、报废气瓶应及时处理,不得存放在实验室。
六、各学院应制定并落实实验室假期值班巡查制度,各级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寒假期间仍需工作的实验室,须向学院备案,实验期间必须注意安全,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实验人员离开时应认真检查水、电、气,锁好门窗,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请各学院汇总假期实验室值班表(详见附件1)于2023年1月11日前发送到邮箱437900183@qq.com。
联系人:赵伟娜 15262028058
亢菲菲 17851183721
资产管理处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