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函〔2024〕6号)要求,我校将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范围
全校各教学、科研实验室。
二、自查自纠时间
即日起-2024年6月5日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须按照要求进行布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见附件1),组织对本学院各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2.各学院应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期复查,形成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3.各学院应认真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见附件2),同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模版见附件3);确定本学院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填报《学校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见附件4)。
4.请各学院于2024年6月6日之前将汇总表、自查自纠报告纸质版、学校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材料送至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老图书馆205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ccsysaqk@xzhmu.edu.cn。
联系人:赵伟娜、亢菲菲
联系电话:0516-83262057
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资产管理处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