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有效防范化解实验室各类安全风险,维护校园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春季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安函〔2025〕2号)要求,我校将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范围
全校各教学、科研实验室。
二、自查自纠时间
即日起-2025年3月13日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须按照要求进行布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见附件1)和《实验室安全检查重点内容清单》(见附件2),组织对本学院各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2.各学院应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认真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3),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期复查,形成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3.请各学院于2025年3月13日之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3)纸质盖章版送至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老图书馆205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ccsysaqk@xzhmu.edu.cn。
联系人:赵伟娜
联系电话:0516-83262057
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资产管理处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