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徐州医科大学资产管理处 >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

关于报送2025年下半年实验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预算并加强管理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3/25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采购实验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需由学校统一到相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程序较为复杂,周期较长。为保障教学、科研活动正常运行,我校每年进行两次采购,2025年半年易制毒、易制爆采购工作即日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范围

请各学院根据教学、科研需要,报送实验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用量(2025年7月—2025年12月),资产处将根据预算数量,定量采购并收取预定金。

二、材料报送方式

1.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报送,不接受个人或课题组单独报送。

2.报送截止日期:2025420日。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请于截止日前发邮箱:zccsysaqk@xzhmu.edu.cn

1.专用试剂柜和贮存点监控照片;

2.危化品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word版本及张贴上墙的照片)

3.本学院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领用记录(上一采购周期);

4.徐州医科大学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预算表(学院汇总电子版);

(二)纸质材料(请于截止日前送至资产处205办公室)

1.徐州医科大学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预算表(学院汇总表);

2.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保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

4.实验依据及使用数量核算方案(硫酸、盐酸、易制爆化学品年用量10升/公斤以上的部门需提供)。

四、采购要求

1.各学院依据教学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和现有库存情况,审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采购申请,尽量选用安全性稳定性的化学试剂替代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避免超量集中采购,减少危险化学品在实验室的存储量。

2.各学院应加强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过程管理,对使用过程中没有台账或台账不全的使用人应不予审核通过。

3.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严禁个人未经审批私自购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262057/15262028058


资产管理处

2025年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