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表彰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根据《徐州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奖励与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评优评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评优评先,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推动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提升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奖项设置
实验室安全工作优秀实验室(5个):表彰安全责任体系健全、管理规范的实验室。
实验室安全工作先进个人(10人):表彰在安全准入、培训、检查、隐患整改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
实验室安全管理优秀成果(1项):表彰在安全管理机制、技术创新或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项目。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实验室奖
责任体系落实:实验室负责人与全体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责任到人。
制度建设与执行: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格执行SOP操作规范。
安全教育与培训:完成新进人员安全培训及考核,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
危化品管理:规范危化品采购、存储、使用及废弃物处置流程。
安全检查与整改:建立隐患自查台账,整改率达100%。
环境卫生与设施:实验室整洁有序,消防设施、通风系统等完好有效。
(二)先进个人奖
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积极参与安全检查、培训及文化建设。
在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效避免事故发生。提出创新性安全管理建议并取得实效。
(三)优秀成果奖
申报内容为安全管理新机制、新技术或文化品牌项目(如管理制度等),成果需具有推广价值。
四、评选程序
各单位组织申报,填写徐州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评优评先工作申报表(附件1、2、3),附佐证材料。申报材料于2025年5月18日前提交至资产管理处。纸质版送至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老图书馆205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ccsysaqk@xzhmu.edu.cn。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入围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须高度重视,严格对照评选条件推荐,确保材料真实、完整。申报材料逾期或不符合要求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赵伟娜
联系电话:0516-83262057
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资产管理处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