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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省教育厅2025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5/14     点击:


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5〕4号)统一部署教育厅将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请各学院(单位)以此为契机,认真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要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工作。

(二)提升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压实安全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承担起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层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三)健全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要建立完善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分级分类、隐患排查、教育培训、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等,确保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做好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完善实验室管理人员奖惩机制,避免只有责任没有激励情况。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

即日起至5月23日,各单位组织开展实验室自查自纠,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1)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安全隐患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常见问题如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仪器操作未上墙、化学试剂混放、试剂标签未正确粘贴、插线板落地、线路串接、老国标插排、实验室卫生差、实验室中存放生活物品、管制类化学品台账记录、气瓶固定、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立查立改,消除隐患,同时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

(二)专项抽查阶段

5月-6月,学校组织对实验室进行抽查。

(三)现场检查阶段

6-8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开展进校检查工作。届时收到现场检查整改通知书的单位按照要求完成全部整改工作,按要求提交整改报告。省教育厅根据前期检查情况组织适时开展实验室安全“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总结材料上报阶段

各单位请于5月23日前,将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工作报告(附件3)、学校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附件4纸质版送至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老图书馆205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ccsysaqk@xzhmu.edu.cn。同时登录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完成学院实验室安全相关制度上传、分级分类等基础信息填报工作

联系人:赵伟娜

联系电话:0516-83262057




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资产管理处

20255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