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函》《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前后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安函〔2025〕15号),为做好国庆假期前后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责任到岗、到人,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要坚持底线思维,树牢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二、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1.放假前,各学院按照《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对实验室开展全方位、拉网式隐患排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确保实验室符合安全要求。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实验室,应立即停止运行直至隐患整改完毕。
2.放假期间学校会不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通报。
三、全面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
各单位按照“全员、全面、全程”的要求,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将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环节。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学生开展实验时,必须有老师对其进行指导,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四、严格执行安全准入制度
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必须通过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方可获得实验室准入资格。未获得准入资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
五、落实假期值班巡查制度
各单位要结合实验室特点,落实假期值班安全巡查制度。假期进入实验室实施登记制度,值班人员要定期巡检实验室安全状况,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发现涉及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情况应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六、加强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实验室项目风险评估与管控机制,提升风险研判和防控能力,对于涉及各种危险源的科研、教学项目,必须经过风险评估后方可进行,严禁开展未经评估批准的实验。
七、加强危险源管理
1.按规定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妥善保管、规范使用易制毒、易制爆管制化学品,避免产生实验室安全隐患。
2.实验室废弃物采取分类存放,标识清晰;废液要按规定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统一存放,填写倾倒记录,不得将实验室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或直接倒入下水道。
3.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气瓶放入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不使用的气瓶或因实验需要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关闭总阀,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特种设备作业的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严禁无证开展作业。
八、提升实验室安全应急及事故处置能力
各实验室应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状况做好防范措施,做到人员、物资和预案的“三落实”,确保相关人员通信畅通,时刻预防安全事故,一旦发现问题或发生紧急情况,要根据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并立即上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联系人:闫皓 张书杰;
联系电话:83262057。
资产管理处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