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管理办法》(苏财资〔2025〕163号),结合学校资产管理实际,现就持续推动校内公物仓有效运行,并充分利用省公物仓平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持续用好校内公物仓,促进内部资源循环利用
1.主动盘活闲置资产。各单位、部门因职能变更、项目结束等原因形成的闲置、富余资产(符合安全、保密及合规要求),鼓励主动申报闲置资产(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纳入校内公物仓管理,供校内其他单位申请使用,避免资产闲置浪费。
2.优先选用公物仓资产。各单位、部门在新增资产配置时,应首先查询校内公物仓资源。确有使用需求的,可按流程申请领用或短期借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对于积极选用公物仓资产的单位,在后续年度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配置预算审核中将予以优先支持。
3.简化优化流程。资产管理处已优化公物仓资产的入库、领用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应熟悉相关操作,做好本单位资产的盘活与需求对接工作。
二、积极利用省公物仓平台,拓展外部资源获取渠道
省公物仓平台汇集了全省高校的闲置资产信息,是我校获取所需资源、拓宽资产供给渠道的重要途径。
1.主动查询,按需对接。鼓励各单位、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关注省公物仓平台(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按资产类别、名称等关键词查询全省高校的可调剂资产信息。对于平台发布的适宜资产,可根据自身需求,直接通过平台联系资产持有方协商调剂。
2.寻求支持,协同办理。在利用省平台过程中,如需协调沟通或对调剂政策有疑问,可及时联系资产管理处,我们将积极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服务,共同推动跨校资产调剂落地。
三、相关要求
1.强化意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资产共享共用对建设节约型校园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将用活公物仓作为常态化工作抓实抓好。
2.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请各单位向教职工广泛宣传公物仓政策与使用方式,引导大家形成“先调剂、后购置”的优先意识,共同营造勤俭办学、资源共享的良好氛围。
3.及时沟通,反馈建议。在使用校内、省内公物仓平台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改进建议,请及时向资产管理处反馈,以便我们不断完善服务。
联系人:亢菲菲(17851183721、83262265-1)
资产管理处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