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苏财资〔2016〕32号),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掌握学校资产的真实状况,学校决定于即日起开展全校范围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为确保本次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固定资产账目与实物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与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2)严格落实资产“回头看”任务,保证资产账物相符,杜绝资产清查“前清后乱”现象的出现,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会计制度改革的实施和学校编制预算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基础。
(4)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二、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要求、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
三、清查内容
本次固定资产清查以2019年12月1日为清查基准日,在全校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清查范围为各部门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包括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等。
四、工作方法
本次资产清查以各单位自查为主、资产管理处抽查为辅的清查方式。
五、工作安排
整个清查过程从2019年12月1日开始至2020年1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1)准备阶段:(12月1日-12月12日)
资产管理处明确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发布清查工作通知,召开相关会议,落实清查责任人,开展工作培训。
(2)自查阶段:(12月12日-12月31日)
各单位(部门)组织人员实施资产清查,登陆徐州医科大学资产管理系统(http://jshs.eamn.net)查询本部门账面资产,采取以物对账、以账对物、逐一查对盘点的方式进行清查,主要清查固定资产账物是否一致,固定资产条形码和房间二维码是否粘贴,资产保管人和资产存放地信息是否及时变更,并统计盘盈、盘亏、闲置资产情况。
各单位(部门)根据固定资产清查情况填写《徐州医科大学资产清查自查报告》,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报送资产管理处。电子版请发送到gzcsbk@xzhmu.edu.cn,纸质版报送到主校区档案校史楼(老图书馆)206房间。
(3)抽查阶段:(1月1日-1月10日)
根据各部门的资产清查结果,资产管理处对各单位、部门自查结果抽取一定比例抽查核实。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全员参与,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2)各部门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清查表格如实反映资产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3)资产清查结果作为部门领导审计、资产管理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七、考核与奖励办法
根据本次清查结果对认真落实资产管理工作要求、资产账目清晰、管理规范、清查工作完成及时的单位(部门)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如下:
(1)根据各单位(部门)现有的固定资产规模将全校二级单位(部门)划分为四类,分别进行评比(具体分类见附件1)。
(2)各单位(部门)的清查完成及时情况与账实相符情况作为本次考核与奖励的依据。学校将对2020年1月10日前完成上报,且账实相符达85%以上的单位(部门)予以奖励,逾期上报的不予奖励。
(3)奖励包括两部分即基本工作量奖励和管理绩效奖励:
基本工作量奖励每单位(部门)为200元,
管理绩效奖励:
1类单位(部门)1800元;
2类单位(部门)600-1300元;
3类单位(部门)200-600元;
4类单位(部门)100元。
八、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 赵冲 亢菲菲
联系电话:83262265
资产管理处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