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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资产清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2/17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苏财资〔2016〕32号),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掌握学校资产的真实状况,学校决定即日起开展全校范围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为确保本次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固定资产账与实物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与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2)严格落实资产“回头看”任务,保证资产账物相符,杜绝资产清查“前清后乱”现象的出现,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会计制度改革的实施和学校编制预算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基础。

(4)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二、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要求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

、清查内容

本次固定资产清查以2019121日为清查基准日,在全校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清查范围为各部门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包括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

、工作方法

本次资产清查以各单位自查为主、资产管理处抽查为辅的清查方式。

工作安排

整个清查过程从2019年121日开始至2020年1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1准备阶段:(121-1212日)

资产管理处明确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清查工作通知,召开相关会议,落实清查责任人,开展工作培训

2自查阶段:(1212-1231日)

各单位(部门)组织人员实施资产清查,登陆徐州医科大学资产管理系统(http://jshs.eamn.net)查询本部门账面资产,采取以物对账、以账对物、逐一查对盘点的方式进行清查,主要清查固定资产账物是否一致,固定资产条形码和房间二维码是否粘贴,资产保管人和资产存放地信息是否及时变更,并统计盘盈、盘亏、闲置资产情况。

各单位(部门)根据固定资产清查情况填写《徐州医科大学资产清查自查报告》,于20191231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报送资产管理处。电子版请发送到gzcsbk@xzhmu.edu.cn,纸质版报送到主校区档案校史楼(老图书馆)206房间。

3抽查阶段:(11日-110日)

根据各部门的资产清查结果,资产管理处对各单位部门自查结果抽取一定比例抽查核实

六、工作要求

1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全员参与,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2各部门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清查表格如实反映资产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3)资产清查结果作为部门领导审计、资产管理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七、考核与奖励办法

根据本次清查结果对认真落实资产管理工作要求、资产账目清晰、管理规范、清查工作完成及时的单位(部门)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如下:

1)根据各单位(部门)现有的固定资产规模将全校二级单位(部门)划分为四类,分别进行评比(具体分类见附件1)。

2)各单位(部门)的清查完成及时情况与账实相符情况作为本次考核与奖励的依据。学校将对2020年1月10日前完成上报,且账实相符达85%以上的单位(部门)予以奖励,逾期上报的不予奖励。

3)奖励包括两部分即基本工作量奖励和管理绩效奖励:

基本工作量奖励每单位(部门)为200元,

管理绩效奖励:

1类单位(部门)1800元;

2类单位(部门)600-1300元;

3类单位(部门)200-600元;

4类单位(部门)100元。

八、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  赵冲  亢菲菲

联系电话:83262265

资产管理处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