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及实验室: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固废管理,现将对各实验室存在的固废进行统一回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处置范围
实验室危险废液,固体废弃物,过期试剂、药剂和危化品试剂空瓶等。
二、回收要求
1. 各学院(实验室)应按照要求对实验室固废分出的四种类型要求进行分类包装、存放,不得混装。
2. 应在纸箱或固废回收桶上张贴实验室固废清单(附件2),内容填写需详实(重量暂时不填,资产处现场进行称重)。
三、工作要求
1. 各院系、实验室如实、准确填写《徐州医科大学实验室固废移交登记表》(附件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自行保管,一份交与现场回收人员,并发送电子版到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电子邮箱xzhmugzcsys@163.com。。
2.各学院(实验室)请按照废试剂瓶、化学废液、固体废弃物、废弃物药品进行分类包装装箱,装箱完成后,请及时与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联系,工作人员将现场进行核验,确认无误后在纸箱和固废回收桶上张贴实验室固废标签。
3. 固废包装箱、回收桶、锐器盒等相关物品与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联系领取。
4. 12月1之前各实验室按照要求整理、报送截止,2日-4日进行现场回收,逾期不予受理。
5. 对随意丢弃、排放实验室固废的单位及个人,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联系人:谷雨、朱源
电话:83262057
资产管理处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