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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错峰全面开放科研、教学实验室,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4/07     点击:

为贯彻落实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做到疫情防控、科研教学两不误,根据《徐州医科大学师生开学返校工作方案》要求,现就师生返校后错峰全面开放实验室,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验活动管理

1.科研实验室自4月10日起面向教师开放,教师进入实验室无需提前审批。4月20日起面向全体研究生及有实验需求的本科生开放,学生自20日起进入实验室无需提前审批。

2.教学实验室自开学后按照教学安排正常开放。

自4月20日至疫情结束期间,实验室运行信息自行统计。继续做好本实验室使用人员登记,做好进出实验室人员的每日体温情况、进出实验场所等信息的登记工作。

二、实验安全管理

1.把好责任关。各单位要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

2.把好人员关。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的人员,要符合学校返校要求和规定,要严格遵守各项实验室管理规定。到实验室开展工作的人员须满足医学观察满14天、身体无异常症状的要求。在医学观察期内或其他不满足返校规定的人员严禁进入实验室。每日凭“彭城”绿码进入实验室。

3.把好健康关。在实验过程中应做好佩戴口罩、穿着实验服等个人防护工作。要合理安排实验时间、内容和人员,最大限度减少实验室内人员聚集,且保持安全距离。若出现身体不适等异常情况,特别是出现咳嗽、发热、腹泻等症状,必须立即终止实验,按照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人员指引到医院就医,并及时上报学校。

4.严把清洁关。实验人员在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防控工作要求,做好自身安全防护,佩戴口罩,勤洗手,严格做好个人消毒工作。

三、实验场所管理

1、必须定期开展清洁、消毒工作,每天至少1次。

2、保持实验室内空气流通,确保通风、排风设备正常运行。

3、洗手、喷淋等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同时配备个人清洗和消毒用品。

4、实验人员离开时应关闭实验设备、电气设施等,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

四、危险废物处置管理

使用后的口罩须投放在学校指定回收处。危险化学试剂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处理。

衷心感谢师生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支持!

徐州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

2020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