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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资产清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1/05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 2020〕6号)和《徐州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徐医大资字〔2020〕6号),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资产管理,掌握学校资产的真实状况,学校决定于即日起开展全校范围的资产清查工作。为确保本次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健全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2)资产清查盘点责任到人,保证资产账物相符,杜绝资产清查“前清后乱”现象的出现,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

(3)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会计制度改革的实施和学校编制预算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基础。

4)进一步摸清家底。对学校资产账目与实物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与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资产管理情况,加强资产监督管理。

二、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要求、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资产管理原则组织实施。

三、清查内容

本次资产清查以2020年12月28日为清查基准日,在全校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清查范围为各单位(部门)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包括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等。

四、工作方法

本次资产清查以各单位(部门)自查为主、资产管理处抽查为辅的清查方式。

五、工作安排

整个清查过程从2020年12月28日开始至2021年3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1)准备阶段:(12月28日-1月5日)

资产管理处明确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开展工作培训,发布清查工作通知,落实清查责任人,发布全校清查盘点计划。

2)自查阶段:(1月6日-3月10日)

各单位(部门)自行召开资产清查动员会,落实清查责任,人人参与,件件点到。各资产使用人(保管人)登陆资产管理系统手机端查看资产清查盘点任务消息,按照《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移动端操作说明》要求逐一扫码盘点,主要清查资产账物是否一致,条形码是否粘贴,资产保管人和资产存放地信息是否及时变更。

各单位(部门)根据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编写本单位(部门)资产清查总结报告,于2021年3月10日前将资产清查总结报告纸质版报送资产管理处。报送地址:主校区档案校史楼206房间。

3)抽查阶段:(3月11日-3月30日)

根据各单位(部门)的资产清查结果,资产管理处对各单位、部门自查结果抽取一定比例抽查核实。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全员参与,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如期完成。

2)各单位(部门)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资产清查报告应如实反映资产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3)资产清查结果作为单位(部门)领导审计、资产管理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七、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  赵冲  亢菲菲

联系电话:83262265


徐州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资产管理处)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