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室:
实验室特种设备存在较大的危险性、不确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特种设备的管理、操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因特种设备操作不当导致的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学校将统一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安全培训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考试对象
有压力容器的实验室报一人(P2实验室可报3人)。
二、培训及考试需提供的资料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附件1)(2份)
(二)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三)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四)二寸白底免冠彩照2张(报名表贴1张、另交1张办证)
(五)请参加培训的人员将以上资料,于2021年3月5日中午11:00前交至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学校统一报名。
三、培训及考试时间
各一天(具体时间待通知)
四、培训及考试地点
徐州市鼓楼区煤港路59号江苏特检(电力医院斜对面)
联系人:谷雨 朱源
电话:83262057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产管理处)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