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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20-2021年实验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预算并加强管理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3/29     点击:



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江苏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学校采购实验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需要到有关部门备案、办理各种手续。由于采购程序极为复杂,周期长,我校每年采购一次。

请各有关部门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上报实验用易制毒化、易制爆化学品的用量(2021年9月—2022年8月),资产处和保卫处将根据预算数量,定量采购并收取预定金。硫酸、盐酸、易制爆化学品年用量10升/公斤以上的部门需提供实验依据及使用数量核算方案,并由实验室及部门领导签字盖章。

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制定本部门易制毒化、易制爆学品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使用双锁专用试剂柜“五双”管理;请使用部门将专用试剂柜、张贴上墙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过去一年本部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领用登记记录拍照发至Email:gzc2059@163.com。材料不完整、逾期的、在过去相关安全检查工作中存在问题且未整改完毕的部门将不参与本年度采购。

上报截至日期:2021年4月26日。地点:老图书馆二楼,资产处208室。联系人:徐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83262059。

所需材料:一、电子材料发至Email:gzc2059@163.com

1.专用试剂柜(照片)

2.张贴上墙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照片)

3.过去一年本部门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领用登记记录(照片)

4.徐州医科大学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预算表(电子版)

 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2021年4月26日前交至资产处208室

1.徐州医科大学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预算表

2.易制爆化学品保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已经提供过的无需重复提供)

3.实验依据及使用数量核算方案(硫酸、盐酸、易制爆化学品年用量10升/公斤以上的部门需提供)。

资产管理处

2021.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