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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保时期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6/23     点击:

各学院:

7月1日将迎来建党一百周年,在这一重要时期,为保障我校校园稳定与实验室安全,保证实验室秩序良好,请各学院认真做好重保时期实验室的自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2.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所有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的实验室安全网上培训及考试,考试合格凭考试合格证及签订的《安全承诺书》才可参加各实验室的入室培训,待两次培训考试均合格后方可获得入室资格。

3.消防通道保持通畅、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灭火器和消防栓如有损坏或缺失请及时与保卫处联系。

4.水、电和门窗等环境设施完好,实验室内无堆放易燃物、私人物品,在实验室内吸烟等现象,保持环境卫生,实验室内严禁进食做饭。

5.危险化学物品的使用及保存严格执行“五双”(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退、双人使用)制度。

6.超净工作台使用后应及时断电,台内不得放置酒精灯、打火机等易燃物及相关实验物品,应随即放回相应位置,不得在超净工作台内存放。

7.晚10点后不得独自在实验室做实验,需双人同时在场,并上报本实验室管理老师;所有人员离开实验室前应认真检查水、电、气,锁好门窗,不得在实验室内过夜,最后离开实验室人员应做好检查登记工作。

8.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不得放在公共区域;气瓶应挂有明确标签,妥善放入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以免碰撞或倾倒;不使用的气瓶或因实验需要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确保总阀关闭,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其余特种设备均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9.实验废弃物要张贴标签置于安全区域,不得将有毒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

10.严禁私拉乱扯电线、使用违章电器,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手机充电器使用完毕后及时拔除电源,实验仪器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电炉等电加热设备,电动车严禁进入实验室及其廊道内。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工作统一组织和领导,认真梳理本学院的实验室信息,于7月1日前将附件中《实验室安全人员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zhmugzcsys@163.com.

联系人:谷雨 朱源 电话:83262057

2.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记录、整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做好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新近师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学生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实验相关人员全面掌握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

3.近期校领导将带队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实验室自查情况进行复查,对存在隐患较多的实验室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遇有突发事故,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并及时报送。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资产管理处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