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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室固废回收的通知

作者:赵辰阳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6/29     点击:

各相关院系及实验室:

为加强七一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固废管理,现将对各实验室存在的固废进行统一回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处置范围

实验室危险废液,固体废弃物,过期试剂、药剂和危化品试剂空瓶等。

二、回收要求

1. 各学院(实验室)应按照要求对实验室固废分出的四种类型要求进行分类包装、存放,不得混装

2. 应在纸箱或固废回收桶上张贴实验室固废清单(附件2),内容填写需详实(重量暂时不填,资产处现场进行称重)。

三、工作要求

1. 各院系、实验室如实、准确填写《徐州医科大学实验室固废移交登记表》(附件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自行保管,一份交与现场回收人员,并发送电子版到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电子邮箱xzhmugzcsys@163.com。

2.各学院(实验室)请按照废试剂瓶、化学废液、固体废弃物、废弃物药品进行分类包装,包装完成后,请及时与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联系,工作人员将现场进行核验,确认无误后在纸箱和固废回收桶上张贴实验室固废标签。

2. 固废包装箱、回收桶、锐器盒等相关物品与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联系领取。

3. 71日之前各实验室按照要求整理、报送截止,7月2主校区进行现场回收,逾期不予受理。

4. 对随意丢弃、排放实验室固废的单位及个人,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联系人:谷雨、朱源

电话:83262057

资产管理处

20216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