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0日,南京市江宁区出现新冠疫情,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徐州市及我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原则上非必须非紧急不进行校内集中招标采购,避免人员聚集带来安全隐患。在此期间,为保证教学科研正常运行和紧急集中招标采购需求,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紧急情况下集中招投标采购方案。
一、紧急采购项目的审批
紧急采购的范围及审批须遵照《徐州医科大学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徐医大资字〔2019〕8号)要求。
(一)紧急采购的范围
1、因自然灾害(洪灾等)须紧急采购的项目;
2、因公共卫生、校园安全事件(水管爆裂、电路故障等)须紧急采购的项目;
3、保障正常教学、科研秩序须紧急采购的项目;
4、不可预知的其他特殊情况须紧急采购项目。
(二)疫情期间紧急项目的审批要求
用户单位及时提交紧急采购申请,说明急需疫情期间采购的原因,通过OA系统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并批转资产管理处招标科办理。
二、疫情期间集中采购流程
(一)开标前准备工作
1、确保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在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明确,项目采用邮件报名方式;供应商通过顺丰快递提交投标文件(内含投标文件正本和存有投标文件PDF版的U盘),规定时间内未能送到视为无效投标。如招标文件要求演示,供应商须提前将演示内容录播存入U盘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
2、招标科需到岗2名工作人员,在监控监督下开展开标工作,并与准时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调试视频会议效果,以用于远程即时澄清评委疑问。
3、根据项目情况确定评审专家人数,遵循项目有利原则,合理精简人数。原则上只邀请校内评审专家,不邀请校外评审专家,禁止邀请2021年7月6日之后到过南京的评标专家。需确保评委能在硬件上实现远程参与评标会议,编辑、提交打分表等。
(二)开标、评标
1、开标。实行腾讯视频会议远程开标评标。工作人员在监控下开标,并将开标过程实时向投标人远程直播,实时唱标,接受监督。开标结束后,关闭供应商会议通道。
2、宣布评标纪律。
3、评标。评审专家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内容,客观打分。
4、澄清。如遇须商家澄清问题,允许供应商进入远程会议室,回答评委问题,必要时须投标代表签字提供书面澄清材料(原件须邮寄)。
5、中标公示。评标结束,及时通过视频会议远程向供应商通报评标结果,并及时发布公告。
(三)开标后工作
1、公示期间处理可能存在的质疑,并做好相关记录。
2、公示结束后,发放中标通知书,转相关材料给用户签合同。
徐州医科大学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资产管理处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