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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资产清查核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0/13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学校年度资产盘点工作,根据《徐州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徐医大资字〔2020〕6号)文件要求,经分管校领导卢亚娟总会计师批准,资产管理处对2020年国有资产盘点情况进行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保障

此次清查核查工作组成员,除由资产处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组成外,另外邀请3位中层干部和6位兼职资产管理员代表参与。通过资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互相学习、互相交流、互相借鉴,以达到“以查促改 以查促建”的效果。

二、预期效果

此次清查核查,请各单位(部门)对照附件《徐州医科大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及得分表》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填写自评得分,现场提交核查组。资产处将根据资产清查实际成效、自评分数及专家评审意见,评选“校级优秀资产管理员”并进行表彰,巩固资产管理工作既有成果,夯实校-部(院)分级管理体系,提升学校资产管理整体绩效。

三、核查范围及重点

(一)核查范围

根据自查材料和表格,工作组现场随机抽取20-30件资产进行核查。20199月1日以后入库的资产此次暂不核查,2021年新成立的部门不纳入此次核查范围。

(二)核查重点

本次重点核查贵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及计算机、空调、打印机等通用设备购置、管理及使用情况,重点核查以下方面:

1.资产管理是否责任到人,是否存在账实不符、权责不清等情况;

2.资产入账、调剂、报废等手续办理是否及时;

3.人员库、地点库、单位库维护、更新是否及时;

4.单价40万元以上贵重仪器设备的安全防护、定期维护是否到位,共享、共用是否充分;

5.各类管理台账是否规范、完整,包括自购询价记录、验收单、入库单、工作交接单等。

四、时间安排

核查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至22日,具体安排如下:

2020年度资产清查核查分组安排表

分组

时间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1020

(星期三上午)

科技处、国教院、产业办、研究生院

资产处、档案馆、二临、一临(机关)

基础(机关、生化、免疫、病理、生理)

1021

(星期四全天)

西校区:期刊部、继续教育学院、一临(儿科、肿瘤、神内、神外)、基础(法医)

图书馆、信息化处、公卫、口腔、医技、麻醉、公共实验研究中心

筹建办、动物中心、基础(解剖、组胚、形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10月22

(星期五全天)

党办、校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党委、发规办、审计处、计财处、人事处、教务处

马院、医信、生科院、药学院、影像、外语部、一临(诊断、外总)

后勤处、学工处、工会、管理学院、护理学院、团委、体育部、保卫处

五、结果反馈

核查结果反馈至各单位(部门)领导,各单位(部门)要针对清查核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管理漏洞,制定整改方案,切实进行整改。资产处将对资产管理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方案和工作建议,呈报卢亚娟总会计师审批,在制度与机制方面予以完善。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接受检查,以查促改,确保将年度盘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把关。核查工作小组要尽职尽责,严格按照规定逐项对照核查,确保核查工作不流于形式,达到预期效果。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将本单位资产管理情况真实、客观、全面的反映给检查工作小组,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不保留意见、不伪造数据。


附件:《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及得分表》


资产管理处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