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徐州医科大学资产管理处 >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

关于转发“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1/18     点击:

各有关教学科研单位(部门):

202110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财关税〔2021〕44号,内容见附件1),对免税清单进行了调整,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为做好进口仪器、设备、图书等资产的采购工作,现转发该通知。请各有关教学科研单位(部门),对照附件2中的删除和增加的项目情况说明,及时作预算编制及采购计划调整。与学校使用相关的进口免税商品已在附件中用黄色底纹标注,如需进一步咨询有关情况请与资产管理处联系,我处将做好政策咨询工作。

联系人:赵 冲 马晓光

  联系电话:83262265

附件1:“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

附件2:最新免税清单删除和增加的项目情况说明

 

资产管理处

2021年11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