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规范岗位调整后的资产交接工作,落实相关资产使用及管理的责任,确保账物相符,按照《徐州医科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徐医大资字〔2021〕2号)有关规定,现将岗位调整人员办理资产交接相关工作的具体操作规程明确如下:
一、人员岗位变动包括退休、调离本校(含辞职)等离开学校工作岗位,以及在校内调整岗位的情况。
二、本单位(部门)内部调整岗位的,资产由本人和资产管理员共同清点核对后直接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调整。
三、跨单位(部门)调整岗位的,资产交接流程如下:
(一)个人使用的办公电脑应随本人岗位的变动而移动(涉密设备除外),家具及其他办公设备原则上应留在原单位(部门)。
(二)带离的固定资产,由本人和原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员共同清点核对后,并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
(三)留在原单位(部门)的固定资产,由本人和原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员共同清点核对后原则上交由原单位(部门)统筹使用。
(四)若单位(部门)负责人(或资产管理员)岗位调整的,除履行上述手续外,还应与接任人员办理本单位保管资产的交接手续,并填写《徐州医科大学资产管理工作交接单》(详见附件),交资产管理处备案。
四、退休、调离人员应在离岗前办结资产移交手续。资产经本人和资产管理员清点核对后统一调拨给新的保管人,若暂无新保管人,可先由资产管理员暂时接收,待新人员到岗后优先调剂使用。
五、 岗位调整人员在接到岗位变动通知后一周内办结资产移交手续(居家办公期间,可将交接备案材料拍照后发送至79998554@qq.com邮箱)。原单位(部门)的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在正式办结移交手续前应对原单位(部门)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负责,直至新人员到岗及移交手续办结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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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赵 冲、武家义
联系电话:15852069669、15996919708
附件 1.《徐州医科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徐州医科大学资产管理工作交接单》
资产管理处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