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开展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范围
全校各教学、科研实验室。
二、自查自纠时间
2022年6月9日-2022年6月20日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须按照要求进行布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组织对本学院各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对于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处置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2.各学院应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期复查,形成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3.各学院应认真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同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
4.请各学院于2022年6月20日之前将汇总表、自查自纠报告纸质版材料送至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老图书馆205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zhmugzcsys@163.com。
联系人:谷雨、朱源
联系电话:83262057
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资产管理处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