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徐州医科大学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徐医大办〔2017〕2号)、《徐州医科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徐医大资字〔2021〕8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准确掌握全校公用房(含办公、服务、教学、科研、经营性等用房)使用情况,完善我校公用房管理工作台账,现通知如下:
一、核对公用房管理系统信息
请各公用房管理员登录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登录方式:数字徐医--系统直达--公用房管理。核对、修改、完善房间名称、使用人等信息。因部门调整、人员新进、退休、离职等原因,各单位要对办公用房按照规定进行及时调整并报送资产管理处备案。
二、报送材料内容
1.单位(部门)工作人员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统计表
2.单位(部门)教学、科研、服务用房使用情况统计表
3.单位(部门)经营性用房使用情况统计表
4.单位(部门)公用房管理员信息登记表
请于2023年4月13日16:00前报送。
三、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核定标准清理各类行政人员的超标准用房,做到不隐瞒、不留死角。严禁以各种手段变相超标用房,对于未经学校审批,办公室面积仍然超标的,要求坚决整改。
2.各单位(部门)应如实、全面报送全校师生办公、教学、科研、服务、经营性用房,确保尽可能全覆盖报送全校公用房使用情况。
3.任何单位(部门)不得漏报、瞒报,对于出现瞒报、漏报情况的用房,学校将收回统筹安排。闲置用房需报送,备注:闲置。
4.请所有单位(部门)报送至少一位公用房管理员,负责平时报送公用房信息、联络现场检查等工作,将管理员姓名、单位(部门)、QQ、联系方式信息登记至附件4,并于2023年3月17日前实名申请加入徐医公房管理系统QQ群749530410,如更换人员,请及时报备。与公用房统计表信息一并报送。
报备材料经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版报送资产管理处房产与无形资产管理科(主校区档案校史楼210室),电子版以部门名称为主题发送发送至资产处邮箱。
电子邮箱:ZCC2207@126.com
联系人:闫皓 郑朝阳
联系电话:83262207
附件:1.徐州医科大学工作人员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统计表
2.徐州医科大学教学、科研、服务用房使用情况统计表
3.徐州医科大学经营性用房使用情况统计表
4.徐州医科大学公用房管理员信息登记表
资产管理处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