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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7/04     点击: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运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就放暑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相要求,具体如下:

一、暑期实验室安全检查

(一)各学院自查自纠

请各相关学院7月10日前对所属实验室深入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检查工作。涉及使用危化品、特种设备等重点危险源的实验场所,应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并责任到人。

(二)假期抽检

对放假期间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学校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和现场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二、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

请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1.为了确保实验室暑假期间的安全,请有关学院务必于放假前将本学期未用完的易制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分类整理,按危化品安全存储要求妥善保管。各类危险化学品必须上锁保管,严禁随意放置,保管责任落实到个人,保证台账完整、清晰,账物相符。

2.各单位要强化实验室废弃物、实验废弃耗材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管理工作。实验产生的废弃物、废弃耗材按规定定点收集,严禁私自处置。放假期间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时间不变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

1.放假前要对暑期停用的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查工作,确保水、电、气、暖等设备、管路正常后关闭总闸(需连续供电的特殊设备除外),关好门窗,放假期间除实验室管理人员外一律不得私自进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

2.对假期开展实验的学生,相关负责教师一定要做到教育到位、指导到位、监督到位、管理到位。学生本人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按照老师要求实现自我管理与实验操作。坚决避免出现因管理不规范、操作规程不规范、仪器使用不规范等原因造成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

3.假期期间,严禁在实验室开展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冰箱等设备(假期继续使用的实验室除外)。确需开展过夜实验,需向所在单位报批

4.各单位应安排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加强对所管辖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并做好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请各二级单位对实验室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如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问题,当事人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保卫处和资产处报告。要保证人员到位、信息畅通,记录准确、处置得当。

5.严格执行实验室开放有序审批管理工作,严禁未经申请私自使用实验室。放假期间如有实验室确需开放使用,请填写《2023年暑期实验室值班登记表》(请见附件1),并于7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37900183@qq.com。

联系人:赵伟娜  亢菲菲    联系电话:83262057

请各学院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防范意识,始终把师生安全放在首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制,进行全面排查及管理工作,确保暑期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清零。


附件1.2023年暑期实验室值班登记表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资产管理处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