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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秋国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9/25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将至,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秋国庆假期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函》(附件1)上级文件精神,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中秋国庆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保障校园安全,现将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

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中秋国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管业务就要管安全”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扛起防范化解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的主体责任。要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抓源头、抓关键、抓瓶颈,做到底数清、责任明、管理实,以对学校、家庭、师生负责的态度,全方位守住实验室安全底线,坚决防范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二、做好实验室安全宣传工作

各学院要积极宣传贯彻《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文件(附件2),防范实验室火灾事故发生,按上级文件精神,不折不扣扎实落实各项工作;同时,各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特点,做好应急预案,提高事故处置能力。

三、落实实验室开放审批及准入

各学院要根据学生在中秋国庆假期间开展科研实验的特点规律,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假期停止使用的实验室,要及时清查、封存好危化品,关好门窗、水、电、气 等。确需开放实验室的,须履行报备审批手续(附件3)。开展教学或科研实验时指导教师须在场,要提高实验人员准入条件,全面掌握每间实验室开展实验的人员情况,合理安排值守老师,尽量不安排高危险性实验及过夜实验。加强服务外包及维修人员进入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四、加强实验室安全督查检查。

各学院要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例行检查及值班制度,自查自纠,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要求所有隐患整改要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在检查过程中注意:进入实验室须穿着实验服,按需佩戴护目镜、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不得在实验室食宿。开展教学或科研实验时,指导教师须在场。实验室危险废物应按化学特性和危险特性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并及时规范处置,严禁与生活垃圾等混装,严禁将废液直接排入下水道。

五、提升实验室安全应急及事故处置能力

各学院要科学周密制定应急预案,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配齐配足应急人员、安全防护设施、物资和经费,确保应急功能完备、人员到位、装备齐全、响应及时。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于9月27日下班前将中秋国庆假期实验室值班表(附件3)以及《实验室开放审批表》(附件4)纸质版送至老图书馆205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邮箱1932993835@qq.com。

联系人:赵伟娜

联系电话:83262057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产管理处)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