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人): 徐州医科大学 乙方(承租人):
租赁房屋基本信息:乙方租赁房屋位于 号楼 单元 室公租房;乙方租赁的地下室编号为 ,乙方租赁的车位编号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 承租期间,物业、暖气及车位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为本校职工的(含退休职工),上述费用由甲方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从乙方工资中直接收取;乙方为职工继承人的,应于每年12月份前,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下一年度费用。欠费达一个月以上的,甲方将按照每天2%的标准向乙方收取滞纳金,拖欠达三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第二条 乙方承租期间,水、电、气、讯等由服务商直接提供的服务,因乙方原因造成无法使用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完全继续有效。
第四条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校房产管理部门存档。
甲方: 徐州医科大学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手印)
2018 年 月 日 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