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实验室:
为了满足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徐州市的有关规定,现统计全校2014年10月—2015年6月间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预算。请各有关实验室认真做好预算上报工作。
预算上报截止日期:2014年9月26日。
凡需购买实验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实验室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一、科研、研究生教学
1. 需提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立项批件》(课题立项书复印件,科技处审核、盖章);
2. 购买依据: 实验方案与详细的核算。需有申请人、导师、实验室主任签字;加盖实验室章、学院(部系)章,(A4纸打印)
3. 填写《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申请预算表》(国资处网站下载)。
二、 本科教学
1. 实验项目(提供实验讲义的复印件)、学生数量,请教务处审核、盖章。
2. 购买依据: 实验方案与详细的核算。需有申请人、实验室主任签字、加盖实验室章、学院(部系)章,(A4纸打印)
3. 填写《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申请预算表》(国资处网站下载)。
申请表与购买数量核算说明电子版请发 Email:gzc2059@163.com
联系人:颜梅、马老师 。联系电话:83262059。
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 http://www.sda.gov.cn/WS01/CL0055/26026.html
国资处实验物品供应科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