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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省教育厅2018年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03     点击:

科研实验室

近日,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18]10号)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重点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本次检查重点是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建立和责任体系建设、安全自查制度落实及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我校重点科研实验室,检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检查内容包括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二、工作安排

  (一)实验室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9月)

   1. 各科研实验室结合自身实际,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附件1),组织对本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自查。

   2. 各科研实验室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附件2),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二)现场抽查阶段(2018年10-11月)

  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开展现场抽查。抽查程序包括: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实施现场检查、检查意见反馈。

  请各科研实验室于9月20日之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实验室管理科(老图书馆206),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电子邮箱xzhmugzcsys@163.com

  如未及时报送的实验室,则视为实验室不存在安全隐患。

  联系人:陈、朱

  联系电话:83262265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