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和江苏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学校采购实验用易制毒化学品需要到有关部门备案、办理各种手续。由于采购程序极为复杂,周期长,我校每年采购一次。
请各有关部门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上报实验用易制毒化学品的用量(2017年9月—2018年7月),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根据预算数量,定量供应并收取预定金。各部门可根据自身情况要求分批次派送易制毒化学品到指定实验室。硫酸、盐酸年用量10升以上的部门需提供实验依据及使用数量核算方案,并由实验室及部门领导签字盖章。
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定本部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和应急处置方案,使用带锁专用试剂柜双人保管、做好领用登记,并将过去一年本部门易制毒化学品领用登记记录拍照发至Email:gzc2059@163.com(国有资产管理处免费提供《徐州医科大学易制毒、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本》)
上报截至日期:2017年6月15日。地点:国有资产管理处108室。联系人:马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83262059。
学校常用的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二类、三类易制毒品,可上网查询)
附:徐州医科大学易制毒化学品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