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中心、重点实验室(课题组):
根据学校对实验试剂、耗材管理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授权证明的提交
请各实验中心、重点实验室(课题组)认真填写实验耗材管理系统授权证明(详见附件),并于6月5日前将电子版发Email:gzc3800@163.com。
联系人:马龙、陈妍舟; 联系电话:83262059。
二、 采购管理系统培训
为便于大家尽快掌握“实验耗材管理系统”,近期将对实验中心、重点实验室(课题组)授权的验收人进行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5月30日
实验耗材管理系统授权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