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及实验室: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固废管理,现将对各实验室存在的固废进行统一回收后处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处置范围
实验室危险废液、固体废弃物、过期试剂、药剂和废试剂空瓶等。
二、回收要求
1. 各学院(实验室)应按照要求对实验室固废分类的要求进行分类包装、存放。
2. 应在纸箱和固废回收桶上张贴实验室固废清单(附件2),内容填写需详实(重量暂时不填,国资处现场进行称重)。
三、工作要求
1. 各学院(实验室)如实填写《徐州医科大学实验室固废移交登记表》(附件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学院(实验室)自行保管,一份现场回收时交与回收人员,并发送电子版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电子邮箱:xzhmugzcsys@163.com。
2. 各学院(实验室)分类包装完成后,请及时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工作人员将现场进行回收,并在纸箱和固废回收桶上张贴实验室固废标签。
3. 固废包装箱、回收桶、锐器盒等相关物品与实验室管理科联系领取。
4. 12月6日之前回收完毕,请各实验室尽快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5. 对随意丢弃、排放实验室固废的单位及个人,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联系人:陈老师、朱老师
电话:83262265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