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各课题项目负责人、研究生:
1.主管的部、处、系、导师等开“内部付款凭证单”,写明转出的经费单位名称、金额;
2. 到财务处办理经费转入手续,申明转入国资处实验经费账户(编号512421)
3.首次转账,带财务处的记账凭证,到国资处办公室413室办理,领取领物卡;
续转经费,可将财务处的转账单与领物卡,一起拍照后,将照片发gzc3800@163.com。并电话联系。联系电话 83262059
国资处实验物品供应科 马龙、陈妍舟(主校区后勤综合楼413 室),
研究生的领物经费将统一按照导师分类管理,一个导师只能建一个账号,请各位导师统一协调管理。请向财务处申明转入***导师的研究生账户。
1.领物卡遗失时:请负责人开具“实验物品领物卡补办申请”,写明遗失情况、申请补办的单位名称、账号,由负责人签字并由主管部门盖章(研究生院、科技处或各学院);
2.经办人携带“实验物品领物卡遗失申请”到国资处办公室413室,办理领物卡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