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落实相关资产占有、使用、管理的责任,规范岗位调整人员的资产变更交接手续,根据《徐州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徐医 [2014] 5号)相关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调整时需办理资产变更交接手续,交接内容包括个人占有、使用或管理的固定资产。
二、岗位调整人员个人使用的办公电脑等电子设备原则上仍归本人使用,但需办理资产使用部门及存放地点变更手续;其他资产(如办公家具)移交还原单位,并做好登记。
三、岗位调整人员在离岗前要做好固定资产的变更交接工作,各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员要积极协助岗位调整人员按程序办理变更交接手续,以确保资产账物相符。
四、若资产管理员发生岗位调整,各单位(部门)应及时重新明确资产管理员,并做好固定资产的交接登记工作。
五、资产交接流程:
1、由原单位资产管理员核实岗位调整人员占有、使用、管理的资产,协助岗位调整人员填写《徐州医学院岗位调整人员资产移交单》。
2、有明确接收人员的资产,由原单位资产管理员登记新保管人及新存放地信息;暂时不能明确接收人员的,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保管人,建议由资产管理员暂时保管。
3、岗位调整人员将经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产交接单报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
4、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审核资产交接单,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完成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的信息的调整。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