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部门:
为保证我校仪器设备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请各教学、科研部门根据自身的发展规划、学科建设、专业设置、科研方向等需要,认真做好2011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加强计划性,制订切实可行的购置计划,按需申报。
二、申报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要按照规定填写《徐州医学院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10万元以下)和《徐州医学院大型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10万元及10万元以上),未按规定填写、签字、盖章的申请视为无效。
三、单台件在4万(含4万)元以上仪器设备需提供3个(含3个)以上备选厂家及产品名称(单一来源产品除外)。凡申报10万(含1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的教学、科研部门,须认真做好可行性论证及申报答辩的准备工作,以便接受专家组成员和院领导询问、审核与审批。
单台件在50万(含50万)元以上科研仪器设备由科技处统一上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四、各教学、科研部门申报的购置计划须由所属处级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及签字、加盖公章,于2011年3月31日前统一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同时附上电子文档并以电子邮件或QQ的方式上传到国资处。
对逾期未报的部门,如影响2011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安排,其责任自负。
审批表见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
《徐州医学院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10万元以下填写)
《徐州医学大型院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10万元及1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填写)
联 系 人:马龙 杨乐
联系电话:83262265/2265 QQ: 994875276
电邮信箱:gzcsbk@xzmc.edu.cn
徐州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1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