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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州医科大学固定资产报废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2/15     点击:

    根据《徐州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暂行)》徐医〔2014〕5号)、《徐州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处置管理办法(暂行)》(徐医〔2014〕13号)的有关规定,按2016年第3次校长办公会纪要(徐医大办纪﹝2016﹞3号,决定对实验动物中心空调机组及风机盘管予以报废,现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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