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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预算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4/17     点击:

各有关实验室:

    为了满足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徐州市的有关规定,现统计全校2013年9月—2014年8月间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预算。请各有关实验室认真做好预算上报工作。
   
预算上报截止日期:2013年4月30日。
   
凡需购买实验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实验室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一、科研、研究生教学  
   
1. 需提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立项批件》(课题立项书复印件,科技处审核、盖章);
   
2. 购买依据: 实验方案与详细的核算。需有申请人、导师、实验室主任签字;加盖实验室章、学院(部系)章。(A4纸打印)
   
3. 填写《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申请预算表》(国资处网站下载)。
   
二、 本科教学
   
1. 实验项目(提供实验讲义的复印件)、学生数量,请教务处审核、盖章。
   
2. 购买依据: 实验方案与详细的核算。需有申请人、实验室主任签字、加盖实验室章、学院(部系)章,(A4纸打印)
   
3. 填写《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申请预算表》(国资处网站下载)。
   
申请表与购买数量核算说明电子版请发  Email:gzc2059@163.com
   
联系人:颜梅、马老师 。联系电话:83262059。

    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 
     http://www.sda.gov.cn/WS01/CL0055/26026.html